扬子晚报网11月23日讯(记者 刘浏)钱货两讫之后还能被骗钱?近日,由丹阳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诈骗案一审宣判,在买家网络贷款支付全部货款后,利用其不熟悉网贷平台交易程序实施诈骗的许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许某今年22岁,大专毕业后做起了倒卖二手摩托车的生意,但由于收入不稳定,他便动起了骗钱的念头。2019年因犯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缓刑后,他并没有及时“刹车”,反而还在诈骗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2021年1月,许某在网络上看到一则求购摩托车的消息,由于自己在摩托车车行负责销售工作,他便添加了对方为好友,简单聊天后他了解到,对方名叫陈先生,坐标丹阳,想购买一辆A型号摩托车。最终双方以18000元的售价加200元运费达成交易,陈先生也随即转账支付了2000元定金。
因资金短缺实现不了全款支付,陈先生提出想分期购车。在了解对方情况后,许某推荐了某贷款APP,并指导对方在APP上操作了贷款流程,申请后,对方得到了16200元的贷款额度。“由于转账限额,所以他没有把额度全部贷出,只贷出了10000元转到我老板的账户里了,之后,他又从自己的银行卡里转了4000元。”如此一来,算上之前的定金,陈先生已实际支付了16000元货款。
第二天,许某联系了陈先生,让后者将剩下的2200元转给自己。“我当时问了他之后,他却说他前一天就已经把2200元转了。”对方已经转了账,但自己这一方却没有收到,在与老板沟通后,许某了解到由于贷款软件的平台保护,自己老板的账户被暂时冻结了,因此虽然收到了款但并没有信息提示。
按理说,陈先生已经先后将18200元货款全部交清,许某只需交货,双方便能钱货两讫,但此时的许某却动起了歪心思。“我知道他在APP里的贷款额度还有6200元没用掉,就把账户被冻结的事情告诉了他,还跟他说贷款APP里的钱如果不全部套出来,他转给我们的钱就会被冻结。”在许某的一顿“忽悠”下,对方果然上了当,立即将6200元额度贷出转给了许某。收到款的许某将其中的2200元转回给了陈先生,并称等交车后将剩下的4000元还给对方。
第二天,在事先约定下,双方见了面并完成了摩托车交付。“后来因为陈先生的摩托车打不着,他就一直问我关于摩托车的事,也就没有提4000元的事。”车辆出现了问题,许某本想以维修费的名义再赚对方一笔钱,但谁知对方却自己将车修好了,此时的许某只得另想“搞钱”之法。
“我想到之前他给我转钱时很爽快,觉得他能弄到钱,所以我就以如果他不通过自己的账户再转钱过来,前面的4000元依旧会被冻结取不出来为由,让他给我转3000元。”深信不疑的陈先生便转了3000元给许某。
接下来的几天,面对陈先生的催款,许某便找各种理由拖延。“我感觉他还是很信任我,基本说什么他都信。”于是许某便通过各种理由继续骗钱,总计14801元。在陈先生的不断催促下,许某依然不能还钱,此时陈先生终于意识到自己被骗了,随即报了警。
案件移送丹阳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该院认为,许某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14801元钱财,数额较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结合其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等情形,该院依法以诈骗罪对其提起公诉,并提出确定量刑建议,获法院采纳。
校对 盛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