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11月23日讯(通讯员 李钰 张俊 记者王国柱)俗话说,小酌怡情,大酌伤身。酒过三巡后,醉酒者很容易做出异于常人的举动,甚至惹是生非。
不久前的一天,晚6时许,泰州姜堰警方接到市民高先生报警,称在某工地施工时,有人酒后阻工并对其进行殴打。接报后,泰州市公安局姜堰分局顾高派出所值班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处置,将双方当事人分开,询问有关情况。经了解,当天高先生的工程队在进行河道护坡培土施工时,村民王某以噪声太大为由阻止施工队施工,与高先生发生言语冲突,并挥拳殴打高先生。
得知情况后,民警在现场对双方进行调解,谁知王某情绪十分激动,不仅拒不配合民警调解,还借着酒劲打了民警一拳。民警随即将王某制服,并将其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次日上午,酒醒后的王某意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对其酒后闹事、暴力袭警的行为后悔不已。目前,王某因涉嫌袭警罪已被姜堰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每个公民都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主动配合人民警察开展执法执勤活动。恶意阻碍甚至公然使用暴力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将依法受到惩处,切勿以身试法。
校对 李海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