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沐浴露也坐牢?因累犯获刑半年罚金1000元

扬子晚报

近日,江苏省海安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盗窃罪案件,一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王某是南通海安某小区的租户,该出租屋的厨卫均独立在房间之外,因没有贵重物品,平日并未上锁。今年5月24日,王某发现自己刚买的一瓶洗发水消失不见,三天后,王某的沐浴露再次消失。洗护用品接二连三消失,王某安装了监控,准备一窥究竟。5月29日下午,王某通过监控发现一名年轻男子将其新买的沐浴露偷走,便立即报案以致案发。

经查明,该男子曾多次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海安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多次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在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犯罪以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有盗窃前科、劣迹,可酌情从重处罚;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且被害人损失已得到挽回,均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

综上,法院作出判决,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通讯员 沈星杏 陈家定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承源


校对 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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