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遛狗未拴绳被车撞死,警方判定主人担全责

扬子晚报

扬子晚报网11月23日讯(通讯员 江公宣 记者 梅建明)宠物狗在未系牵引绳的前提下,窜上马路,被机动车撞上致死,到底该谁负责?近日,南京江宁禄口交警中队就处理了这样一起交通事故。结果是,车主无须承担责任,由宠物狗的主人担全责。

据介绍,前不久,家住江北的市民朱先生带着宠物狗下楼散步,顺便去扔一下垃圾。在穿过小区停车场时,未系牵引绳的小狗,突然跑上小区的主干道上。正在此时,李先生驾驶小轿车正准备出小区,并没有发现这只小狗,车辆撞上小狗,致其当场死亡。

当地䘵口交警通过现场勘查、调取监控发现,当时朱先生遛狗时,并未拴绳,导致宠物狗未受约束,脱离控制后冲上干道。为此,交警认定,机动车驾驶人在正常行驶无过错,交通事故是因狗主人未按规定使用宠物牵引绳导致,需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警方提醒各位爱狗人士,哪怕在小区遛狗,也一定要牵狗绳,牵狗绳是对宠物负责,也是对他人的负责。


校对 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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