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11月22日讯(通讯员 丛艳 麦麦 记者 刘浏)因一句玩笑而引发的闹剧最终导致一人轻伤,一人身陷囹圄。2021年11月16日,经如东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宋某某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2020年8月的一天中午,吃过饭的宋某某去村卫生室拿东西,正好遇到了同村的王某带着施某某来输液。宋某某随口问起施某某的身体情况,并跟施某某开起了不合时宜的玩笑。也许是玩笑过了火,令本就身体不舒服的施某某有点生气,并开口怼了回去。刚刚吃过午饭喝了酒的宋某某一听自己竟然被骂了,酒劲上头,顿时来了脾气,冲上去就打施某某,此时躺着输液的施某某无力反击,硬是挨了宋某某两个巴掌,施某某当场就喊眼睛看不见了。经鉴定,施某某右眼晶状体脱位、玻璃体积血,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检察官提醒,玩笑可以活跃气氛,增进感情,但也要掌握分寸,不能涉及个人隐私或者尴尬的事情,否则玩笑就成了恶语,会在无意中伤害他人,更甚者会引发肢体冲突。
校对 盛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