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调解案例③▏他接到单位通知去做核酸发生车祸,调解认为属外派可申请工伤

扬子晚报

刚满50岁的洪某是家中顶梁柱,今年8月,他在接到单位通知去核酸点检测的途中遇车祸,不治身亡。事发后,家属一度情绪激动与公司闹得不可开交,认为公司有责任。此后,人民调解组织经过数次调解,依法化解了这起纠纷。

职工做核酸途中出了车祸身亡

今年8月,南京正值疫情期间,高淳某公司职员洪某收到单位群发短信,要求去距离单位不远处的核酸检测采集点做核酸检测,洪某随即骑着自己的电瓶车前往,不料,途中与一辆汽车发生碰撞,120赶到现场抢救无效后宣告洪某死亡。在此期间,交警联系其家人及单位,告知洪某遇交通事故死亡,已将肇事司机拘留并扣留肇事车辆及相关证件。死者家属到场后情绪激动,要求公司方给予赔偿,并且多名亲属在公司内讨要说法,并扬言如公司达不到赔偿要求就要将事态闹大,事态一触即发。

骑车逆向行驶,家属担心赔偿不高

高淳区某街道调委会接到消息,第一时间进行案情分析。为将事态尽快稳控下来,一方面赶赴公司了解情况,一方面现场劝说家属理性维权。为尽可能避免人员接触、聚集,尽快化解纠纷,调解员建议由家属方选几名代表与公司方商谈。经调解员劝说,家属方同意选出代表参加商谈,但其他家属仍有个别不愿离去,依旧聚集在公司门外,经调解员反复劝说后离开。

通过单位、家属、交警等部门多方走访,调委会了解了事情原委,也了解到死者家属的担心。由于死者在去核酸检测途中电瓶车逆向行驶,并有闯红灯等违法行为,如果按照交通事故处理,担心于他们不利,赔偿金额不会太高,毕竟死者洪某是家中顶梁柱,突然离世家人无法接受,发生群情激奋围堵公司大门。调解员表示家属心情可理解,但还是要走法治途径解决。通过劝说家属方情绪逐渐冷静,调委会顺利与双方约定调解时间,稳控了局面。

接到公司通知去做检测属外派行为

通过对案情研判,调委会分析本案争议焦点在于,公司要求员工外出做核酸检测是否属于执行工作职务,能否达成工伤赔偿是化解矛盾的关键所在,据此,调委会向劳动等部门进行了咨询。

双方代表如约来到调委会。调解开始,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家属方情绪逐渐激动,调解员果断暂停调解,请双方冷静,调解员则单方面与双方沟通并就相关法律进行宣讲阐明,希望双方珍惜调委会搭建的调解平台和机会,疫情之下组织调解工作本就是极为困难,大家要换位思考尽快合法合理化解此事。

调解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点之规定:职工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本案中,死者的确是接到单位通知去往核酸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应属公司外派工作行为。据此,死者家属应当先积极配合公司方依法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依据工伤认定书再向当地社保中心申领工伤待遇。并指出,可同时向肇事司机依法申请理赔,双方也可申请调委会进行调解。渐渐双方态势逐渐缓和,并认可调委会给出的调解意见。

通过耐心劝导,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公司方先垫付5万元用于丧葬费,又另行慰问死者家属4600元;家属积极配合公司方进行工伤认定后再行调解;事故赔偿方面,依据事故认定书,双方或调解或通过诉讼解决纠纷。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任国勇 通讯员 杨谨溪

校对 徐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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