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11月22日讯(记者 郭一鹏 通讯员 李倩) 两辆车同时右转,发生事故后为何判定左侧的车辆承担全责。不解之下,这名驾驶人拨打12345投诉,称事故处理不公。
南京江宁高新区中队接单后查看了当时监控视频,结果显示,当时一辆小车沿福英路由北往南正常行驶,右转上博观路时,从左侧驶出一辆小车加速上前,与其同时右转,过程中发生碰撞。交警勘察判定,该起事故左侧车辆负全部责任。对于驾驶人的不解,交警解释, 《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有规定,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在行经铁道口、交叉口、窄桥、弯道等交通流量大的路段没有超车条件的,不准超车,因此该起事故左侧车辆负全部责任。
校对 徐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