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惹纠纷,赢了官司却血本无归;申请执行监督,被执行人是否转移了财产?检察官调查核实发现,这道执行难题并非无解。“多亏你们一年多的跟进协调,我的执行款才能到位,这下我心里终于踏实了。”8月的一天,在江苏省张家港市法院的调解室外,宋宇拿到执行款后,迫不及待地向负责其案件的检察官和执行法官表达谢意。
创业惹纠纷 赢了官司却血本无归
2017年初,在外地打工多年的宋宇回到老家河南,准备在家乡开个建材制造厂。他与张家港西山机械公司(以下简称“西山公司”)谈妥购置相关生产设备的费用共计19.6万元。就在宋宇想要红红火火大干一场之时,订购的设备却一直无法生产出合格的产品。在多次联系西山公司调试不达标后,双方协商解除买卖合同并签署退赔协议。因一直未能谈拢具体的退赔金额,双方闹到法院,最终在法院的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确认由西山公司返还设备购置款、赔偿各项损失共计25.6万元。
本以为这件事至此总算有个了结,但西山公司一直未履行调解协议确定的义务。2019年1月,宋宇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申请强制执行近一年后,赔偿款仍然没有到位。这时,西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奚平山因病过世,西山公司也随即终止经营。法院以被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为由,最终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监督 被执行人转移了财产?
“被执行人明明有钱就是不给我,他们就是逃避执行,你们可以去查!”2020年5月,宋宇来到张家港市检察院申请对法院执行活动进行监督。原来,奚平山的儿媳成敏,在购买设备、调试、解除买卖合同的过程中,不仅全程负责,而且在法院强制执行期间,也是成敏代表西山公司签署的退赔协议。在奚平山生病后,实际也是由成敏打理着西山公司的大小事务,这让宋宇更加坚信盯着成敏就能拿到执行款。
宋宇认为,奚平山在2017年出资设立了维峰公司,将股东变更为儿子和儿媳,西山公司基本不再经营后,维峰公司却生意红火,据此,宋宇推断,西山公司将财产转移给了维峰公司,成敏称没钱支付也完全是撒谎。“执行法官没有及时查封我退还的机器设备,以致最值钱的主机被西山公司变卖,导致最终执行不到位……”宋宇越说越气,情绪久久不能平复。
执行难以推进 检察建议开出解决良方
宋宇拿了一份存有32段通话录音的U盘交给承办检察官,情绪异常激动,并反复强调西山公司不可能没有财产,而是财产都被转移了。
张家港市检察院受理了宋宇的监督申请后,承办检察官迅速分析案情并调取案卷材料。检察官经审查核实,宋宇申请强制执行前后,成敏共计支付11万元。经核实,宋宇提供的执行阶段的通话录音表明,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无正当理由,未及时查封被执行人的财产,存在怠于执行等违法情形。不过,调查人员发现,西山公司和维峰公司没有款项往来,也不存在人员混同、财物混同等情形。没有证据证实西山公司存在规避执行的行为。
根据调查情况,宋宇的申请监督理由部分成立。2020年11月,承办检察官就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违法情形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建议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开展执行和解,推动执行工作,化解社会矛盾。2021年8月,经过3次和解预案调整,最终促成双方以合计10万元达成和解协议。该案最终实现了检察和解与民事执行的“无缝衔接”。和解协议签订当日,成敏代表西山公司支付给宋宇10万元,宋宇自愿放弃余款,双方的纠纷就此一次性了结,多年的矛盾积怨终于得到了圆满解决。(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通讯员 张天琪 杨洋 扬子晚报网/紫牛新闻记者 刘浏
校对 王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