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后竟偷拿被害人身份证、医保卡诈骗医保被判刑

扬子晚报

驾车发生交通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假意承诺赔偿所有费用,暗地里套取医保报销费用,非法获利人民币48000余元。今天(11月20日),记者获悉,近日,经南通市通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通州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季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记者了解到,2021年2月28日,季某驾驶电动三轮车行经一菜市场路口时,将骑行电瓶车的王某某撞倒,造成王某某左脚脚踝骨折,季某负交通事故全部责任。

事故发生后,季某当即将王某某送医救治,并承诺住院期间的医药等费用全部由他个人承担。但为了减少实际支出,季某动起了骗取医保的歪脑筋。他叮嘱王某某不要透露伤情真实原因,转而向医院谎称王某某是自己不慎摔伤。

同时,他拿着王某某的身份证、医保卡,在王某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冒充其亲属签署医保报销申请表单并代办完成相关手续。3月19日,季某成功骗取医保报销费用48000余元并占为己有。

9月1日,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王某某意外伤害数据存在医保诈骗嫌疑,将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同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季某主动投案自首,并全部退还诈骗所得。

10月25日,该案移送至通州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经审查后认为,该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季某也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该院遂以季某涉嫌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来源:《零距离》记者/胡艳 通讯员/陆佳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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