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11月18日讯(记者 郭一鹏 通讯员 朱德良) 11月16日10时30分许,南京高速十一大队交警在沪武高速荷叶山服务区入口处执勤,这时,一辆牌号为皖G的车辆突然停下,驾驶员与副驾驶相继下车,形迹可疑。
交警立即上前,要求驾驶员出示相关证件,可此人支支吾吾,始终不肯出示。后通过身份信息,交警通过公安内网查询到,驾驶员朱某于2012年7月酒后驾驶被暂扣驾驶证;2017年7月再次饮酒驾驶且达到醉酒驾驶标准,驾驶证被吊销;2019年6月无证驾驶被查,2021年4月再次无证被查。尽管如此,朱某依然我行我素,结果此次又因无证驾驶被查。交警对其多次无证驾驶提出严厉批评教育,依法扣留机动车,朱某将面临罚款1000元并处15日以内行政拘留的处罚。
校对 徐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