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11月17日讯(通讯员 张爱国 记者 梅建明)11月16日晚间,南京江宁东山交警中队接到一女子高某报警,称跟一名男子因在小区抢车位,发生了争执,请民警到现场处理。
民警当即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原来,当晚高女士刚停下车后,男子林某也开车来到了跟前。林某称,他的车一直都停在这个车位上的,这是他的车位,要求高女士挪车。由于该车位为小区安排的临时停车位,并非私家车位,高女士不愿挪车,双方因此争执不下。林某眼看“自家”车位被占,一怒之下竟对高女士破口大骂,还想动手打人,高女士赶忙报了警。
民警在物业查看监控过程中,无意间闻到旁边的林某身上有酒味,于是询问其是否饮酒驾驶机动车,林某连忙矢口否认。民警便提出要对林某做酒精呼气检测,林某明显神色慌张,连忙称:“算了,我不停在这儿了。”之后便想离开。
民警赶忙拦住林某,要求他配合。最终,经酒精呼气检测,显示林某体内的酒精含量为189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此时的林某立刻极力否认酒驾,并称自己虽然喝了酒,但车是别人帮开回家的。而一旁的高女士证明称,明明是看到他开着车跟自己抢车位。
民警立即调阅沿路监控视频,发现确系林某独自坐在驾驶室开车回的家,坐实了其醉驾行为。清醒过后的林某对此懊悔不已,对醉酒驾驶事实供认不讳。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校对 盛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