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11月17日讯(通讯员 沙学祥 记者 梅建明)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一定要定期年检、购买保险,这些都是驾驶人应该掌握的基本知识。然而,总有些人胆大妄为,车辆保险逾期不续保,抱着侥幸的心理上路行驶。等到发生了交通事故,所有损失要自掏腰包时,再后悔也来不及。
图为受损的车辆。
近日,南京江宁谷里交警中队民警接到市民陈某报警,称他在正常行驶中被对方倒车撞上,现场无人员受伤,但有较严重的车损。该中队接警后,立即派员前往现场处理。
当民警赶到现场时,肇事的司机赵某主动表示,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并表示已与陈某谈好赔偿,双方愿意私了。然而,民警发现陈某的车损比较严重,赔偿金额可能较高,私了可能会面临较为严重的纠纷隐患。于是,民警再三询问陈某,是否自愿私了时,陈某表示自己也不懂,但对方说不要交警处理,并愿意负责把车修理好并赔偿损失,他也就不想多“麻烦”。
为了保护受害人的利益,避免后期出现赔偿纠纷,民警要求双方出示证件登记备案。在核实双方证件时,民警发现赵某车辆的保险已经过期几个月。为此,民警立即依法对赵某的车辆予以暂扣,并将双方带回中队进一步处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此次事故中,赵某因倒车时疏忽观察撞上陈某的车辆,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因车辆脱保上路行驶,还要接受交管部门的处罚。
校对 盛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