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向高邮市公安局了解到,近日警方破获江苏省内首例利用数字人民币洗钱案件,远赴山东省抓获一名犯罪嫌疑人,及时为被害人挽回了经济损失。
11月3日,高邮市临泽镇居民Z女生遭遇一起诈骗案,骗子自称是公安局民警,以Z女士涉嫌一起社保欺诈案为由,要求Z女士配合调查,还出示“最高人民检察院”对Z女士的一张“强制冻结执行书”。诈骗分子在获取Z女士的姓名、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银行验证码等个人隐私信息后,通过会议类APP开启视频功能,要求Z女士拍了一张个人正面照片。
Z女士不知道的是,此时骗子已经为Z女士申请开通数字人民币钱包,将Z女士银行卡里的30余万元全部充值到自己的数字人民币钱包再转至犯罪嫌疑人的数字人民币钱包,而Z女士自始至终都未发现骗子给自己开通的数字钱包。
为了确定犯罪嫌疑人,侦查员相继走访商业银行、金融机构、第三方支付结算公司,最终查明犯罪嫌疑人电子钱包内的资金属于数字人民币,并通过进一步分析,查到该钱包属于山东一嫌疑人李某。
为尽早挽回群众损失,高邮市公安局临泽派出所民警连夜前往山东省展开工作,抓获涉案嫌疑人李某。经审查,李某为了非法获利,为藏匿在境外诈骗的团伙,通过数字人民币的方式进行洗钱,以帮助诈骗团伙逃避公安机关的查处打击。目前,涉案嫌疑人已被高邮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并依法退出违法所得6万余元,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什么是数字人民币?
数字人民币其实跟纸币是一样的,都是央行发行的货币,具有国家信用背书,拥有纸币一样的使用场景,就是法定货币;数字货币是流通中的货币,而支付宝和微信先是以存款的方式存在再流通。
骗子如何利用数字货币行骗?
目前国家还没有全面推行数字货币,只在一部分地区先行试点。然而骗子却已经利用数字货币对诈骗来的资金进行转移,使公安机关的侦查技术查询不到资金的流向,无法对账款进行及时冻结。
民警提醒:1.公检法工作人员不会通过电话、网络等途径进行办案,不会提供“安全账户”,更不会通过微信、QQ、传真等形式发逮捕证、传票等文书。凡是在电话中自称是“公检法”工作人员并要求配合转账的,一定是诈骗!
2.不要将自己的姓名、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银行验证码等个人隐私信息随意告知他人。
3.陌生人要求你开启屏幕共享权限要予以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