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11月16日讯(通讯员 江公宣 记者 梅建明)近日,在南京横溪街道一处马路上,发生了一起轻微的交通事故。当地横溪交警中队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事故现场,发现一辆苏A号牌小型普通客车与一辆小型轿车发生轻微刮擦事故,并无人员受伤。
民警在现场看到,两车只是轻微刮擦,受损并不严重。但双方驾驶人忙于扯皮,事故车辆并未快速撤离现场,而是停在路中央,占据了一半车道。因放学期间,该处道路车流量较大,造成道路交通严重堵塞。
民警见状,一方面立即拍照固定证据,并让两车车主将车辆开至不妨碍交通的安全地方;另一方面指挥疏导现场车辆有序通行,严防二次事故发生。
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发生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且基本事实清楚、车辆可以移动的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而此时,双方驾驶人仍各执一词,情绪比较激动,甚至发生了推搡。
民警在现场立即对2名驾驶人进行批评教育,告知违法事实及不撤离现场的危害,并分别处以200元罚款。至此,两名车主才不情愿地将车驶离事故现场。
交警提醒:在道路上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如果只是轻微财产损失,在无人员伤亡、车辆可以移动、事故现场已拍照取证的情况下,各方当事人可以将车移至不影响正常交通秩序的安全地方,没必要将车一直停留在事故现场等待交警划分责任,不仅会造成道路交通拥堵,还有可能引发二次事故,十分危险。
校对 苏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