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11月15日讯(通讯员 杨昌平 记者 梅建明)11月12日上午,在南京江宁开发区交警中队的曝光处理窗口处,工作人员在处理曝光的车辆时,发现一名驾驶员递过来的“行驶证”竟然是本假证,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当时陈某前往交警中队处理车辆违法曝光,向曝光处理窗口工作人员提供的行驶证上注明车辆性质为“非营运”。但是工作人员通过平台查询发现,该车竟然是一辆预约出租车,也就是网约车,属于营运车辆,证件与车辆登记信息明显不符。
据了解,陈某是名网约车司机,在做网约车生意过程中,小轿车产生了多条交通违法曝光。因为陈某没有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无法处理车辆违法曝光。为此,陈某自作聪明,竟然从网上花了600元买了一本假的“行驶证”,还心存侥幸来到中队处理曝光。谁知,聪明反被聪明误,令陈某没有想到是的,被民警当场识破。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陈某因涉嫌使用伪造的机动车行驶证,将被处以罚款3000元、记12分,并处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
校对 苏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