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泰州市公安局姜堰分局收到了一封来自贵州茅台公司的感谢信。茅台公司为何会给姜堰警方寄信?原来,前段时间,泰州市公安局姜堰分局治安大队捣毁了一个制售假茅台的犯罪团伙,涉案金额超1500万。
2020年11月,泰州姜堰警方接到辖区某快递公司举报,称一客户王先生网购了2箱“贵州茅台酒”,因怀疑是假酒拒绝付款签收。接报后,泰州公安和市场监管部门到现场进行查看。“消费者购买的酒与正品茅台酒的价格,相差比较大,每箱竟然只需3600元,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我们对外包装的简要鉴别点,发现也是有问题的。最终我们跟贵州茅台酒厂打假的人员进行了联系,确认这个就是假茅台!”泰州姜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稽查大队副大队长刘斌说。
那么,这两箱假茅台酒从何而来,背后是否有制假售假的链条呢?民警随即开展调查取证,但除了发货的快递员,手中再无别的线索。泰州市公安局姜堰分局治安大队民警倪亮向记者介绍,为了躲避打击,犯罪分子在不同地区生产和销售假酒,同时收买了快递员,在发货时所填写的寄件信息均为虚假内容。当公安机关介入时,根本找不到假酒的生产地和仓库。
在经过六个多月的深挖细查后,一个组织严密、分工明确的制售假酒犯罪团伙才逐渐浮出水面。警方也迅速查清了该团伙的组织架构、作案环节等信息。5月13日,姜堰公安抽调警力,分赴北京、吉林、江西、贵州、湖北等多地同步展开收网行动,一举捣毁制假酒窝点1处、物流仓储点1处、网络推广公司2家,抓获李某、汤某、江某等14名犯罪嫌疑人,扣押尚未销售的假冒茅台酒400余箱,包装材料5万余件。
经查,在该团伙内,汤某等人主要负责购买仿造的茅台酒酒瓶、包装盒等材料,用几元一斤的低端白酒进行灌装,以每箱800元的价格出售给李某等人。随后,由郑某、江某等人在网络平台上发送“贵州茅台酒”促销广告获取客户订单,再勾结物流公司内部人员余某等人按照订单进行发货,并按每箱3500至4000元的价格代收假酒货款。经初步统计,自2020年9月至案发,该团伙已向全国19个省市销售1300余箱假茅台酒。
目前,姜堰警方已对该团伙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泰州孙裴律师团队的律师助理马秋萍表示,该案中,汤某等人的行为侵犯的客体是他人合法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以及国家商标管理秩序,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根据刑法第213条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而李某等人销售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茅台酒”的行为,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警方提示:广大消费者一定要通过正规途径购买酒类产品,留好相关发票和购物凭证,千万不能贪图便宜。一旦发现假冒伪劣产品,请保留好相关证据及时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