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画、古玩、钱币、邮票等收藏品因具有升值空间和艺术价值而广受投资者追捧,有关收藏品的刑事犯罪随之而生。11月12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北京三中院召开的涉收藏品刑事案件审理情况新闻通报会上获悉,该类案件多以中老年人为目标对象,公司化运作成犯罪常态。
公司化运作成常态
北京三中院副院长辛尚民介绍,2017年至2020年三中院及辖区法院共审结涉收藏品一审刑事案件66件,该类案件主要涉及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合同诈骗罪、集资诈骗罪等罪名,公司化运作成为该类犯罪的常态。为取得被害人信任,被告人故意租赁知名商圈的办公场所,以专门公司名义开展宣传推销、合同签订、钱款收取等活动。部分公司还在求职网站公开招聘业务员,公司内部统一进行话术培训,犯罪行为的规模性、影响面、成功率远高于个人实施犯罪。
八成案件被害人为中老年人
根据北京三中院调研,收藏品骗局主要可分为四种套路:“以低换高”,即将廉价工艺品包装后换购被害人手中的高价收藏品;“高价回购”,即虚假承诺高价回收藏品,骗取被害人的购买款;“定期返利”,即以投资藏品、销售分成等名义,宣传保本高额返息,骗取被害人的投资款;“代为拍卖”,即以召开拍卖会、展销会等名义骗取鉴定费、展览费、拍卖预收费(即标底费)、入场保证金、洽谈费等费用,实际不召开或召开虚假拍卖会,造成藏品流拍。
北京三中院调研发现,被告人有意识地选择老年人为目标对象,约八成案件被害人群体为55岁以上中老年人,超半数案件被害人涉及70岁以上老年人,甚至有被害人在一公司受骗购买藏品后,又在另一公司受骗委托拍卖,遭受藏品行业上下游公司的反复欺骗。
“鉴宝专家”并无鉴定资质
2018年10月至2019年6月间,郭某等二十余人通过多家收藏品公司,以打电话等形式联系客户,编造举办展览会、拍卖会等事由邀约被害人,虚构能帮助被害人通过拍卖会出售邮票、钱币、字画、瓷器等收藏品,以展览费、拍卖预收费等各种名目骗取80余名被害人的钱款400余万元。
公司所谓的“鉴宝专家”并无鉴定资质,所谓的“拍卖会”均是由安排好的“会托”举牌,举牌的最终价格不会达到藏品保留价,以保证藏品流拍。流拍后继续劝说被害人将拍卖进场费转为私下洽谈费或缴纳高规格进场费升级拍卖场次。虚构的大师身份、伪造的拍卖盛景、环环相扣的话术,都让被害人丧失判断能力、越陷越深。
经法院审理,被告人郭某等二十人构成诈骗罪,分别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到一年八个月不等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