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11月13日讯(通讯员 李钰 倪亮 记者 王国柱)购买仿制“茅台”酒包装材料,用几元一斤的低端白酒进行灌装,再通过网络推广吸引客户,从中牟取暴利。近日,泰州姜堰警方经过缜密侦查,成功捣毁一个集生产、销售、网络推广于一体的制售假酒犯罪团伙,抓获14名犯罪嫌疑人,涉案金额超过1500余万元。
2020年11月,泰州姜堰警方接到辖区某快递公司举报,称一客户王先生网购了2箱“贵州茅台酒”,因怀疑是假酒拒绝付款签收。接报后,民警迅速对线索进行核查,发现原本过万的茅台酒每箱竟然只需3600元,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后经鉴定,确认该茅台酒系假冒伪劣产品。
随后,民警立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通过对王先生提供的线索进行研判,一个组织严密、分工明确的制售假酒犯罪团伙浮出水面。经过六个多月的深挖细查,警方逐步查清了该团伙的组织架构、作案环节等信息。
在摸清该团伙数个窝点位置后,5月13日,姜堰公安抽调警力,分赴北京、吉林、江西、贵州、湖北等多地同步展开收网行动,一举捣毁制假酒窝点1处、物流仓储点1处、网络推广公司2家,抓获李某、汤某、江某等14名犯罪嫌疑人,扣押尚未销售的假冒茅台酒400余箱,包装材料5万余件。
经查,在该团伙内,汤某等人主要负责购买仿造的茅台酒酒瓶、包装盒等材料,用几元一斤的低端白酒进行灌装,以每箱800元的价格出售给李某等人。随后,由郑某、江某等人在网络平台上发送“贵州茅台酒”促销广告获取客户订单,再勾结物流公司内部人员余某等人按照订单进行发货,并按每箱3500至4000元的价格代收假酒货款。
经初步统计,自2020年9月至案发,该团伙已向全国19个省市销售1300余箱假茅台酒。最终,李某等4人因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汤某等3人因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余某、江某、郑某等7人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姜堰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11月12日,为感谢民警果断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维护企业品牌形象,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特地传真感谢信到泰州市公安局姜堰分局,向警方表示衷心感谢。
警方提示:广大消费者一定要通过正规途径购买酒类产品,留好相关发票和购物凭证,千万不能贪图便宜。一旦发现假冒伪劣产品,请保留好相关证据及时举报。
校对 盛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