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江苏省灌南县人民法院对胡某龙涉恶势力犯罪集团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灌南县人民法院以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判处胡文龙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据介绍,近期江苏法院陆续公开宣判了十余起一、二审涉黑恶案件,涉及金融放贷、工程建设等行业领域,持续保持对涉黑恶犯罪的凌厉攻势,有力打击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分子。
2021年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开局之年,江苏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实现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开展。认真提炼总结涉黑涉恶分级监督指导、“云端审判”“入所审判”、“套路贷”虚假诉讼治理等经验做法,将其上升为管用的长效机制。各级法院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及“保护伞”。保持“打财断血”力度不减,持续开展扫黑除恶“打财断血”专项执行行动,加快财产处置进度,坚决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
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全省法院一审审结相关案件67件169人,涉黑恶被告人重刑率34.12%。
全省法院坚持把源头治理作为扫黑除恶的治本之策,积极参与重点行业领域整治,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薄弱环节,及时发送司法建议,推动堵漏建制、完善社会治理。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将扫黑除恶斗争与扫黄打非、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净网、断卡、枪爆整治等专项行动结合起来,加强违法犯罪线索移送反馈,筑牢平安建设防线。
通讯员 沈高轩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承源
校对 苏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