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11月12日讯(通讯员 江公宣 记者 梅建明)近日,南京江宁秣陵中队接到辖区居民张先生的报警电话,称在正方中路机场高速口路段处,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对方直接驶离现场。接警后,该中队的民警立即前往现场核实具体情况。
达到现场后,民警立即与当事人核实具体情况。报警的张先生是当事人,他表示自己的车辆在变道时,跟一辆大型拖挂车发生碰擦,造成自己车辆受损,对方却直接驶离现场,怀疑对方害怕承担责任而肇事逃逸。
由于该起事故可能涉及肇事逃逸,故民警在登记好现场消息后,立即调取事发当地监控来查明真相。经调查,实际情况却并非张先生所述。
原来,当事人张先生意图在非机动车道内变道时,由于未注意到后方来车,剐蹭到正常行驶的一辆货车挂车的尾部,造成自己车辆受损。因拖挂货车的体积较大,轻微受损无法观测,故拖挂车驶离现场并无问题。
因此,民警认定,在该起事故中,张先生违规变道,需要承担全部责任,还需为拖挂货车的损失进行赔付。
校对 苏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