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校园,学习知识的殿堂,梦想开始的地方。然而,当尚未起飞的梦想遇到“套路贷”,张开的翅膀便被硬生生地折断了……2016年9月,小孙怀抱着对大学生活的美好向往,走进了南京某高校,不料却因一时贪慕虚荣,落入了“套路贷”陷阱,而且越陷越深。因欠债不还被起诉后,小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最终无奈退学。
2019年11月,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检察院建议再审的薛某等人民间借贷纠纷案获法院改判,薛某、冯某等实施“套路贷”犯罪的被告人被判处一年三个月至三年九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小孙等48名深陷“套路贷”陷阱的大学生终于从恶意虚假诉讼中解脱出来,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也被从名单中删除,终于结束了噩梦般的日子。
借1万元到手6000元,大学生身陷“套路贷”
2017年3月,刚读大二的小孙十分羡慕身边部分同学的高额消费。那时刚恋爱不久,爱美的她开支增加,在朋友的接触下,她来到薛某、冯某等人位于南京市江宁区的某小额贷款公司。
薛某告诉小孙,借钱不需要任何抵押,但按照规矩,借款1万元需打一张1.5万元的欠条,还需要登录学信网证明自己的身份,父母、老师、同学等的身份信息都要有。小孙亲手写下了1.5万元欠条,借期一个月。薛某又告诉小孙,还需要扣“中介费”“服务费”“利息费”4000元。为了能及时拿到钱,小孙糊里糊涂地打了1.5万元欠条,并手持自己的身份证和1.5万元现金拍照,虽然,最后到她手中的只有6000元。很快,薛某催小孙还钱,还不上就介绍她找到冯某,借1.1万元打3万元的借条。
小孙过上了拆东墙补西墙的生活 ,开始陷入“催款、借款、还债、再借款”的恶性循环中。即便借款和利息已经全部还清,小孙也没能要回欠条, 面对薛某的强词夺理,胆小的小孙选择了沉默。
黑手伸向更多学生,多人被虚假诉讼缠身
2017年7月的一天,南京市江宁区法院给小孙发来一张传票。让小孙惊诧不解的是,自己已经还清欠款,为什么还会被告上法庭?于是,对于冯某等人的“无理”行为置之不理。
原来,冯某等人以小孙借款不还为由,向法院出示了小孙亲手写的欠条、手持现金的照片等证据,加之证人证言,完整的证据链让法院采信了冯某等人的说法,认定小孙和冯某等人存在民间借贷关系,缺席判决小孙败诉,需归还冯某欠款4万元,并支付2%的利息以及诉讼费用等。直到有一天,小孙发现自己被限制办理银行卡,也无法乘坐部分交通工具,才知道自己成为了失信被执行人。
那一刻,小孙慌了神。她怕对方到学校找她,有时候连宿舍都不敢回,学习成绩直线下降。甚至还有人给她家里打电话催债。无奈之下,小孙选择了退学。
小孙的经历并非个案。从2016年起,薛某、冯某等人在南京市江宁区某小区合租房屋,专门针对在校大学生开办小额贷款业务,诱骗他们签下远超实际借款金额的借条,并让借款人手持身份证拍照。更加可恶的是,有的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内还款时,薛某等人故意躲避、推托、拖延时间,促使“违约”情形发生,然后再以此为由,拿着事先准备好的“合法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院判决,为非法借款披上合法外衣。随着业务范围的扩大,薛某、冯某等人的黑手伸向了越来越多的在校学生。部分受害学生及家人不堪其扰,向南京市鼓楼区公安机关报了案。
检察监督后再审改判,48名学生跳出“火坑”
公安机关 发现了薛某、冯某等人的“套路贷”小额贷款公司,并掌握了他们的犯罪证据。2019年5月23日,薛某等人因涉嫌诈骗罪被南京市鼓楼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检察官发现,薛某等人在江宁区法院共提起过48起针对在校大学生的民间借贷纠纷民事诉讼。经向南京市检察院请示,鼓楼区检察院将线索移交至江宁区检察院依职权受理,南京市检察院和江宁区检察院组成联合办案组办理该系列案,鼓楼区检察院协助调查。
联合办案组查明,薛某等人在诉讼中据以主张债权的主要证据即借条、收条等,所载明的借款金额与实际借款金额严重不符,这些主要证据均系薛某等人为实现非法利益而恶意制造的。鉴于检察机关对于该48件民间借贷纠纷系列案所认定的事实和再审理由存在共同点及一致性,江宁区检察院就上述案件以类案监督形式向江宁区法院制发一份再审检察建议。
南京市江宁区法院收到再审检察建议后,对上述48件民间借贷纠纷系列案启动再审,裁定撤销原判决、调解书,驳回起诉。此后,检察机关跟进监督,发现原审裁判文书被法院撤销后,仍有19名大学生因法院执行原审裁判文书而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江宁区检察院再次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法院纠正,江宁区法院采纳检察建议后依法将该19名大学生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移除。薛某因构成寻衅滋事罪、虚假诉讼罪被追究刑事责任,毛某、冯某因构成诈骗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通讯员 雒呈瑞 柯刚 胡彬华 扬子晚报网/紫牛新闻记者 刘浏
校对 苏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