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小偷的三轮车拖行了30多米,一个多月后,警方为他讨回损失

扬子晚报

扬子晚报网11月12日讯(通讯员 丁龙江  记者万凌云)  “太感谢你们了,没想到这么小的事情公安机关这么重视,必须要来感谢一下你们!” 11月10日中午,镇江市民王先生来到镇江市公安局润州分局七里甸派出所,给民警朱浩文送来了一面写着“破案神速 雷霆出击”的锦旗,以感谢民警快速破案,帮助其挽回相关损失表示衷心感谢。

抓捕

10月6日10时许,七里甸派出所接到一起报警:5日凌晨4点在镇江市润州区团山路君临南山小区门口,自己为了抓小偷,被小偷的三轮车拖行了三十米!

值班民警迅速出警,与报警人王先生联系后得知:5日凌晨4点多的时候,他听见屋外有动静,发现一个小偷在偷自己店门口的脚手架。于是,就大吼一声,冲出屋子去抓小偷。小偷立即骑上电动三轮车逃跑,他就抓着电动车不放,结果被小偷拖行了三十多米!因为丢的只是一块脚手架上的铁板,值不了几个钱,所以虽然一身擦痕,但他就没有报警。

当天,儿子来看父亲满身伤痕十分心疼,就跟他说一定要报警。最后,思来想去王先生决定报警。

刻不容缓!因为已经过了最佳破案时间,案发一个多月,证据在一分一秒地流逝。民警立即将向分局合成作战中心汇报,联合刑警大队展开侦查。

通过监控一路追寻,当晚小偷戴着鸭舌帽和口罩,着深色衣服,驾驶着电动三轮车沿着镇江团山路消失在了郊外。民警立即转换侦查思路,从赃物的去向着手:脚手架上的铁板极大可能是被卖到了废品回收站中。

根据此条线索,民警走访调查附近的废品回收站,获得重大突破。其中一家老板称,常有一对60岁男女驾驶着相似的电动三轮车来卖废品。

通过研判分析,民警掌握了该男子与该女子的身份信息:张某,男,58岁,离异,2004年因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2009年因盗窃被判处劳动教养一年,2013年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可谓是名副其实的“江洋大盗”;李某,女,63岁,早年离异。据邻里描述,两人已生活在一起多年。

通过对李某小区出入口监控录像的调取,初步排除了李某帮助销赃等团伙作案可能。

为避免打草惊蛇,民警立即对张某组织抓捕,同时将李某叫至所内进行询问。在对李某的询问中,民警了解到,李某意外认识张某,因两人都已离异,且觉得张某“老实可靠”,便决定一起搭伙过日子。不过,因为年纪很大,同时都有小孩,就没领结婚证,已经一起生活两年有余,生活很幸福。李某万万没想到张某会干出这样的事情,更没有想到,外表老实的张某竟有着这么多的盗窃前科史。

最终,在民警强有力的审讯及李某的劝说下,张某认罪,主动向王先生赔偿铁板损失及相关医疗费用,并接受法律的惩罚。

校对 徐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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