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申请执行人损失降到最低!租户长期拖欠租金,法院深夜强制执行

扬子晚报

11月10日晚上,南京秦淮区人民法院集中执行12起民生案件。其中一起案件涉及众多申请执行人的投资款多年未能收回的情况。当晚经过执行法官的再次努力,申请执行人的损失有望降到最低。

南京永乐路一幢三层楼的产权人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已经入狱服刑,该幢楼房已经设定银行抵押权。因此,为使众多投资人的投资款损失降到最低,执行法官一个一个做这幢楼承租人的工作,要求他们补交拖欠的房租。

秦淮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戴娟说:“租金收来以后,有更多可供处置的财产来提高生效判决所确定的被害人,也就是集资参与人受偿的比例。”

目前,大部分商铺都补交了房租,但仍有店面欠租。执行法官首先来到一家拖欠租金的汤包店。因饭店负责人不在,法官将《预罚款通知书》交给了他的母亲。

戴娟说:“罚款的数额都在这上面。如果后面你们继续不付租金,我们就要进行封门。”

随后执行法官又来了另一家宾馆。这家宾馆的负责人已拖欠了半年多的租金,并以疫情影响经营为由不愿配合。执行法官认为,已经给了他足够的宽限期。这一次,他必须依法在11月17号前补交欠缴的所有租金。

戴娟说:“疫情即使影响,也主要是今年七八两个月是完全受疫情影响。诉讼的话,也就是两个月考虑。到目前为止,欠租的也不是这两个月。如果不履行,一个可能会面临着被罚款的风险,后期你继续不交租金可能面临拒执罪。”

听完法官的解释后,相关店铺负责人表示会按要求缴纳租金,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

戴娟说:“解决执行难不能仅靠法院,需要整个社会的诚信体系的建设,需要每个人的支持和努力。”

(陈渝娜 章健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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