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11月8日讯 (记者 任国勇 通讯员 六公宣) 近日,南京六合公安分局瓜埠派出所交通巡防中队民警在辖区的红光村滁河闸十字路口开展集中夜查行动,现场查获涉嫌酒驾人员吴某。在查出吴某血液含酒精时,他竟然辩称菜里有酒。
经了解,当晚民警在红光村滁河闸十字路口设卡,对往来车辆逐一进行检查。19时30分许,执勤民警发现有一辆银色面包车由西向东驶来,在距离设卡口50米左右,突然车速变缓,慢慢往路边停靠,民警立即上前对其进行快速检测,结果检测棒发出红色报警。
面对民警询问,吴某说:“我没喝酒,晚饭烧的虾子放了点酒!”民警随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吴某的呼气酒精含量为35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违法行为。
面对检测结果,吴某依旧称自己是吃了有酒的烧虾,并没有喝酒。这时民警说:“有疑异,我们可以带你去医院抽血检测。”吴某顿时没了底气,最终承认在当天中午,与几个工友一起喝了点酒,想着回家的路途很近,就大胆开车上路了。
11月3日,吴某因酒驾被判处罚款1000元、记12分及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校对 盛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