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公安严肃查处个人隐瞒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等违法犯罪行为

扬子晚报

11月5日记者从四川省公安厅获悉,四川省公安厅召开厅党委(扩大)会议,传达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指示精神,全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四川省委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和省指挥部调度会议精神,对公安机关全力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专题研究。

会议强调,四川全省公安机关全面激活全省公安机关疫情防控应急指挥体系,启动运行最高等级应急机制,在前期工作经验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针对问题短板、薄弱环节、隐患漏洞,进一步建立健全机制流程,做到高效运转、入轨应对。

主动加强与卫健、工信等部门沟通协调,进一步畅通信息渠道,做到数据收集分析推送全维全量、精准高效。全面扎紧扎密社会面整体防控措施,加强通道口岸和重点行业场所管控、重点部位秩序守护、交通秩序维护,严格大型活动审批,层层筑牢安全稳定防线。

对个人隐瞒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拒不配合疫情防控、造谣滋事、哄抬物价等违法犯罪行为,要坚决依法严肃查处。各地公安机关和各警种部门内部防疫措施要全面加固,严格按照全覆盖、零盲区的要求,督促民警职工和涉及公安机关内部的运维保障人员及其家属,全面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坚决确保队伍内部“零感染”;监所要进一步提升疫情防控等级,采取最严密有效措施,坚决确保监所绝对安全。要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力量、装备、物资等各项准备保障。

(总台记者 黄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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