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11月5日讯 (通讯员 陆彬 钱晓春 冯兆宽 记者 王国柱) 宠物犬未按规定牵绳,兴化一女子被警方罚款50元。
11月2日9时许,兴化市局治安大队犬类收容小分队在主城区路面进行巡查时,发现市民高女士经营的一家早点店门口,突然窜出一只黄色宠物犬,不停吼叫,引发群众不满。
“现在是上班高峰期,就餐人员和过往行人特别多,狗到处跑,很吓人!”“如果咬到人就麻烦了!”为避免犬只伤人,小分队队员果断进行抓捕处置。
因该犬出户时未由完全行为能力人使用牵引带牵引,所属辖区的新城派出所对宠物犬主人高女士进行批评教育,并启动案件快速办理程序,根据《泰州市文明条例》规定,高女士最终被处罚款50元。
“是我疏忽大意了,以为狗养在自己眼皮底下不会出事。”高女士表示,今后将严格遵守养犬规定。记者了解到,2021年以来,兴化已对不文明养犬行为现场责令整改500余人,对拒不改正的行政处罚37人,累计收容无主犬、流浪犬641条。
校对 盛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