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11月4日讯(记者 刘浏)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自明年1月1日起就将施行,从法律层面明确了家庭教育的概念,家庭教育将不再是“家事”而成为“国事”。11月4日,紫牛新闻记者从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了解到,2020年以来,江苏各地检察机关已制发督促监护令79份,均取得预期效果,近3000位监护人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熊孩子”的背后,往往是“熊父母”,为了精准发现线索,让不合格的父母“回炉”再造,目前,全省各地已联合有关部门制定家庭教育指导相关文件44份,建立了线索发现与处置机制,完善社会支持机制,检察机关联合妇联,在涉案未成年人监护人的家庭教育指导方面“能做尽做,一个不落”。
近年来,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监护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监护职责,导致家庭教育缺失或不当,成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或被侵害的重要原因。2020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修订后《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相关规定,立足案件办理,注重协作配合,全面加强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助力涉案未成年人回归正常家庭,取得良好成效。
据介绍,检察机关与公安、妇联等多部门建立了信息共享与线索移送机制,确保监护人教养不当、监护不力等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中,一旦发现案件发生与监护人监护不当或监护缺失有因果关系,就会启动这些机制。依法制发督促监护令,要求监护人定期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对仍不依法履行职责的,建议公安机关进行行政处罚。若监护人仍然不能履职,将由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撤销和更换监护权。
家庭教育指导也被称作“亲职教育”,检察机关联合教育、妇联等部门,在学校、社区等场所,建立家庭教育指导基地、工作站,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开展提供硬件保障。截至目前,全省检察机关已联合有关部门建成家庭教育指导阵地84个,开展活动491次。
记者了解到,在教育指导过程中,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事前评估调查、事中多维施策、事后评价回访,针对不同家庭的不同问题“对症下药”,开展“靶向治疗”,确保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科学有效。例如常州市检察机关建立“三色评估”机制,通过对涉案未成年人家庭进行家庭环境量表测试,调查亲子是否分离、家庭关系是否和谐、监护人品行等8项指标,依据发案原因与家庭教育不当的关联程度将涉案家庭分为“绿黄红”三个风险等级,采取不同家庭教育指导措施。
2020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对1986名涉罪未成年人监护人、487名未成年被害人监护人、291名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已帮助1555个家庭改善亲子关系。
校对 王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