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放同步录音录像后,反悔的被告人当庭再次认罪认罚

扬子晚报

“当时被他们说得头都昏了,我不是自愿签的!”一起盗窃案的被告人孟某某在庭审时突然反悔,称认罪认罚具结书并非自愿签署。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检察院检察官张弼程立刻从苏州检察机关“易办案”平台调取了具结过程的同步录音录像,并当庭播放。在事实和证据面前,孟某某表示愿意再次认罪认罚。

2020年4月以来,苏州检察机关积极探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系列配套机制,在实践中率先推行控辩协商同步录音录像工作,推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现由量到质的转变。目前,苏州检察机关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法院采纳率均稳定在90%以上。

最初的具结书签署现场,检察官会用手机全程录音录像,再将视频刻录到光盘内,每个案件单独保存。“这些录音录像只是作为控辩协商证明材料留存,对于录制设备和储存方式没有具体要求,后来有公诉人遇到当庭反悔的当事人,顿觉规范留存影像资料的重要性。”苏州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杨诗文说。

2020年9月底,苏州市检察院被江苏省检察院确定为首批认罪认罚控辩协商同步录音录像工作试点单位。10月起,苏州在张家港、吴江开展试点,12月在全市推行。

“认罪认罚不能只流于‘书面’形式,通过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把控辩协商过程固定下来,不仅是对认罪认罚自愿性、合法性的保障,也是完善执法司法监督制约体系的必经之路。”说起同步录音录像的意义,苏州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明文建感触颇深。

2020年4月以来,苏州检察机关共对2万余名犯罪嫌疑人控辩协商过程同步录音录像,仅2人以“认罪认罚不自愿”为由提出上诉。

得益于充分、规范的释法说理与控辩协商,苏州市认罪认罚案件上诉率保持低位运行。今年1月至8月,苏州市认罪认罚案件上诉率仅为0.9%。苏州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勇表示,下一步将继续探索实行一系列“技术性”措施,推动量刑精准化,加强控辩协商,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认罪认罚所带来的“司法红利”。

通讯员 卢志坚 张安娜 葛杭 扬子晚报网/紫牛新闻记者 刘浏

校对 徐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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