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到同事医保卡一个月刷了13次,涉嫌犯罪

扬子晚报

扬子晚报网11月3日讯(通讯员 王诚 妲煖 记者 陈咏)捡到同事遗失的医保卡,不仅不物归原主,反而多次刷卡消费。记者3日从扬州市江都区警方获悉,犯罪嫌疑人顾某因涉嫌盗窃犯罪,被扬州市公安局江都分局大桥派出所抓获。被抓后,顾某后悔不已,直言自己一时鬼迷心窍。

嫌疑人顾某

警方通报,市民刘先生近日向大桥派出所报案,称自己的医保卡被人盗刷了,“我医保卡丢了,去人社局补办后,发现卡里少了3000多。肯定是有人捡到卡,刷卡买东西了。”了解情况后,民警当即展开调查,发现短短一个月时间,刘先生的医保卡先后在7家药店消费13次,累计金额3300元。通过进一步调查,民警获悉,盗刷刘先生医保卡的,是一名50岁的女子顾某。

经查,顾某不是别人,她和刘先生是同一家公司的员工。得知是同事盗刷了自己的医保卡,刘先生气愤不已。随后,民警来到顾某家中。对于盗刷刘先生医保卡的行为,顾某供认不讳,她交代,捡到顾先生遗失的医保卡后,她产生了贪婪和侥幸心理,用刘先生的医保卡去药店购买药物、日用品等。目前,顾某已经将3000多元盗刷款全部退还给刘先生,并取得了刘先生的谅解。

“拾金不昧是传统美德,即使是捡到陌生人丢失的物品,也应该归还给失主。”民警提醒市民,盗刷他人遗失的银行卡、购物卡、医保卡是犯罪行为。一时糊涂,就要付出沉重代价。


校对 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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