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一男子与网友相约一同“搞钱”,还未来得及动手便双双被抓。近日,江苏省海安市人民法院审结该案,判决两名被告人犯抢劫罪(犯罪预备),分别判处相应刑罚。
今年4月,张某与魏某在百度贴吧“搞钱吧”相识。了解到双方都很缺钱后两人一拍即合,商议要一同“搞钱”,并决定通过绑架的方式勒索他人钱财。4月24日晚,魏某从江西乘车到江苏海安与张某汇合。其后两天,张某带着魏某在汽车站、上湖街道等地踩点,同时购买道具、手套、帽子等作案工具为实施抢劫做准备。
然而,张某与魏某还未寻找到合适的目标动手,警察却找上门了。原来,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发现张某、魏某有犯罪嫌疑。
4月26日,张某被抓获归案,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并协助公安民警将其同伙魏某抓获。经询问,魏某亦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
海安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张某、魏某为实施抢劫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犯罪预备)。二人系预备犯,依法均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综合考量二名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法院对二名被告人均减轻处罚,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魏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通讯员 沈星杏 陈家定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承源
校对 王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