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牌电动三轮车载5名工友 执勤交警将其依法扣留

扬子晚报

10月8日清晨,是国庆长假后第一天的上班高峰期,南通市海门区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警力在辖区内开展违法载客、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行动。

7时左右,在G228国道港东大道路口,一辆电动三轮车进入执勤交警的视线。交警随即将其拦停,经现场清点,一辆无牌的电动三轮车上共载5名前往一个工地的男性工友。其中,驾驶员1名,后斗内4名工友坐在4张随意摆放的凳椅上。因驾驶员程某(男,53岁)未取得相应的驾驶资格,执勤交警依法扣留了违法车辆。

无牌无证的非标电动三、四轮车是禁止上路行驶的,因为其安全性能差、驾驶员安全意识不强、没有相应的保险,容易引发交通事故,事故中驾乘人员往往会被甩出车外或者被扣入车底,造成严重的后果,且没有相应的保险得以保障。但总有一些驾驶人图一时方便、心存侥幸违法驾驶三轮车上路行驶,甚至将三轮车当作载客车辆,且载客人数达到了一辆轿车的核载量,殊不知这样的行为存在着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非标电动三四轮车违法载人的危害

1、驾驶人安全意识淡薄:此类驾驶人员大多没经过正规的驾驶技能和交通安全知识培训,交通安全意识较为淡薄。

2、不具备载客条件:此类车辆在设计和制造过程中,没有设置必要的乘客座位和安全防护设施,因此,不具备载客条件。

3、安全性能较差:此类车辆一般车身较大,重心偏高,车辆安全性能较差,特别是在违法载人的情况下,一旦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容易发生侧翻等危险的后果。

4、加重事故后果:用此类车辆违法载人不仅增加事故发生的几率,且极易引起群死群伤的恶性交通事故。

交警提醒:无牌无证的非标电动三四轮车是禁止上路行驶的。不要为图一时方便,把此类车辆当成了客货两用的“万能车”,这样的行为既危险又违法,一旦发生事故,必将追悔莫及。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勿驾驶非标电动三四轮车上路行驶,坚决抵制违法载人等危险行为。同行人员更要本着对自己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到不乘坐此类车辆。

(通讯员 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