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区检察院立足实际,将环境公益诉讼列为检察机关“一把手”工程,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公益诉讼领导小组,配齐配强环境公益诉讼专业人才,提高自身对生态保护的重视,狠抓生态保护领域公益诉讼,让生态保护工作从“重要”走进“主要”。
一纸文件落实职责 让协同治理师出有名
泉港区检察院依托现有“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成熟模式,与林业主管部门联合推动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共同签署深化协作机制,设立派驻林长办检察联络室。
双方在协作机制意见中规定,加强案件线索移送、协作调查取证、联合督促整改、案件信息共享等工作配合,形成检察监督与行政履职同向发力的林业生态保护新格局。
工作开展以来,辖区各级河长(林长)和派驻检察官积极投入到绿水青山的保护工作中,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推动实现了从无人问津到有人管治的状态,进一步为泉港区的生态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基础。
两个机制相得益彰
让生态治理凝聚合力
“河长+检察长”与“林长+检察长”是生态保护的一体两面,一面连着河湖海,一面接着山林树。据介绍,两个工作机制成立以来,泉港区检察院不断深化派驻河长(林长)检察联络室职能,通过派驻检察官与各级河长、林长点对点的帮扶,推动实现对河道、林木各方面的有效治理。
截至目前,泉港区检察院共开展联合巡河和涉林执法活动专项监督30余次,共发出督促依法履行职责的检察建议6件,督促拆除污染流域水环境的规模化养殖场6家,清栏家禽8.5万羽、生猪1000多头,促成有关部门作出查封扣押、责令停产停业等涉林行政处罚5件,确保“整改不到位不收兵,落实不到位不销号”,切实推动解决一批护林治水管护中难点问题。(记者张文璟 通讯员吴迎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