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安市公证处与南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举行“公证+不动产登记联办”签约仪式,双方就购买不动产继承公证法律服务签订协议。
“签订协议的同时,南安全面启动‘公证与不动产登记联办’服务模式。今后,在南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范围内的不动产,市民因办理继承转移登记到南安市公证处申办不动产继承公证的,将免收公证费。”南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是今年以来不动产登记中心和南安市公证处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共同推出的便民利民新举措。即日起,群众办理不动产继承、遗赠公证所产生的费用将由政府财政承担。
据悉,该服务开通后,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申请人到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申请后,由不动产登记中心向南安市公证处发送联系单,公证处按照联系单进行受理审查,在7个工作日内依法出具公证书,登记申请人免费享受公证服务,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在收到公证书后受理继承登记,承诺时限为3个工作日办结。值得一提的是,此项服务实行一次性告知及首问负责制,公证员在回答群众咨询时,会出具一次性告知材料清单,并在清单上留下公证员的姓名、联系方式,群众在准备材料过程中若有疑问,可及时联系公证员。
(陈瑞萍 郭铭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