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里大道旁后浦社区地块停车场尚未办理备案登记;嘉禾路厦门大桥进岛方向道路上设置停车位进行收费;海翔大道西滨路立交桥下有人占用公共资源,私自围挡设立停车场……按照省、市纪委监委统一部署,市建设局(市停车办)牵头开展城区公共空间经营性停车场设立及收费专项整治工作,每接到一个举报线索,都积极会同各相关职能部门、各区,按照职责分工,加大治理力度,确保“点题整治”行动落到实处、细处。
截至8月底,我市针对政府储备用地、道路和城市公园、绿地、广场及其他排查、整治和新增备案等,共有1683个项目,发现涉及违规行为的18个,目前均已整改完毕,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强化统筹协调
完成整治范围全覆盖摸排
我市高度重视城市公共空间停车场的管理工作,以市建设局(市停车办)作为统筹协调机构,各部门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合力,及时协调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的问题。各区以区停车办作为牵头部门,组织各部门落实各项具体整治工作。
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按照工作部署,市区两级资源规划、市政园林、公安交警部门对政府储备用地、道路和城市公园、绿地、广场及其他情况排查、整治和新增备案等,共1683个项目,目前已完成整治范围全覆盖摸排。
实地调查取证 做到一个问题一个方案
开展专项整治以来,通过排查和信访线索收集,我市共发现城市公共空间经营性停车场存在违规行为18起。其中,收储用地有3个项目存在违规设立行为;市政道路有1个项目存在私自占用断头路违规设立停车场行为;其他私自利用道路与建筑之间或建筑与建筑之间空间、道路红线范围内空间等违规设立停车场的有14项。各部门和各区按照发现一起、整治一起的要求,深入实地调查取证,了解违规情形和群众反映,对发现的违规行为逐一开展相关整治工作。
针对发现违规设立经营停车场的问题,我市做到一个问题一个方案,尤其是在停车需求强的区域,针对符合设立条件的规划项目,以完善相关手续为主开展整治,切实保障周边居民停车需求。如湖里区后浦社区南侧地块、同安同源路南清宫段等项目,在整治违规设置和乱收费行为后,由区停车办牵头组织辖区部门和街道依法设置停车场(泊位),依法申请备案和收费价格后运营。嘉禾路厦门大桥进岛方向施工封闭区域、西滨路高架桥下违规收费停车场完成整改后,免费供周边居民停放。
市建设局(市停车办)还牵头相关部门加强整治项目“回头看”,各区停车办对已整治完成的项目组织不定期复查,防止违规设立和乱收费情况回潮。如翔安区辖内2起整治项目,在整改完毕后,区建设部门组织人员回访和复查,强化监管,确保整治成效落到实处。
夯实长效机制 打通停车场各个管理环节
城市停车日益紧张,经营性停车场设立和收费行为不规范问题时有发生,我市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强化停车场建设和管理工作,巩固专题整治成效,健全常态化管理体系。
我市将持续推进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加快补齐城市停车短板。目前,已组织编制“十四五”停车场发展规划,并着力做好土地和资金等要素保障,积极引导多元化投资建设运营,实施既有停车设施共享利用。我市计划在“十四五”期间新增路外公共停车泊位1万个以上,以缓解城市停车难问题。
结合专项整治工作,我市将梳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落实停车场常态化管理,强化分工合作,重视部门横向之间、部门和各区纵向之间的协同合作。下一步,我市将就此形成停车场长效管理机制,打通停车场土地利用、经营管理、收费监督、执法各环节的管理,切实为市民停车提供良好的环境。对于查处中发现的违纪线索,将移交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同时夯实基层管理,针对停车场经营和收费行为的信访举报,我市推行“街(镇)吹哨、部门报到”的工作方法,切实做到发现及时、处置及时和兼顾市民群众的切身需求。
市建设局(市停车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整治在于促进长效管理,我市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将整治的阶段性成效转化成为市民营造长期、良好的停车环境,切实为厦门“两高两化”建设和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提供有力支撑。
【整治成效数据】
排查、整治和新增备案等
1683个项目
●政府收储用地排查175个,涉及利用作为经营性停车场75个;
●道路排查1206条;
●城市公园绿地广场排查130个,涉及经营性停车场的47个;
●结合相关投诉信访等排查142个停车场;
●备案30个利用城市公共空间设立经营性停车场。
各部门根据职责
积极行动
●建设部门排查312宗停车场经营备案情况;
●发改部门排查155个停车场和22个道路临时泊位路段的收费价格标准执行情况;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排查全市1550个备案经营停车场经营主体的商事主体登记情况,检查203家停车场是否有违规收费;
●税务部门对全市1550个备案经营性停车场进行税务基础信息比对,排查轻微涉税违法举报573起,发现涉及停车场的涉税举报16起;
●消防救援部门组织开展建筑区划内消防车通道检查718次。(文/记者 王绍亮 通讯员 吴界牧 图/记者 刘东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