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文区办结首例生态损害赔偿案件 倒逼企业守法经营

福建日报

近日,龙文区在九十九湾浦口支渠组织增殖放流生态修复活动,现场共投放花鲢、白鲢等滤食性鱼类2万余尾。这是《漳州市龙文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出台以来,办结的首例生态损害赔偿案件。

7月14日,龙文区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在对福建立凯食品工贸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原料清洗、器具清洗以及车间地面冲洗产生的废水经车间地面导流沟汇集后,通过车间三楼墙壁PVC管道引至一楼雨水沟,直接排入雨水管网,最终排入山后支渠。7月19日,漳州市龙文环境监测站出具监测报告,显示该公司直排废水的pH值和COD浓度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一级排放标准。

近日,当事人与龙文区法院、检察院、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等工作人员一起,为其生态环境损害行为进行增殖放流。据了解,从8月6日立案到赔偿执行完毕,案件历经调查取证、生态环境损害评估、赔偿磋商、签订协议到修复启动等过程,对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倒逼企业守法经营起到积极作用。(林聪华 张仪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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