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晚10时15分许,有群众报称锦尚镇文体中心广场有人还在跳广场舞,影响其休息。
接报后,锦尚派出所民警快速到达现场,对正在跳舞的群众及“领队”进行了沟通劝导,向她们详细讲解噪声污染的危害及对周边群众造成的影响,并宣讲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相关法律规定,让在场群众意识到噪声扰民是违法行为,同时,呼吁她们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听完民警的讲解,跳舞群众也意识到自己的扰民行为,便停止了跳舞,并承诺今后跳广场舞的时间会尽量缩短,将音量降至规定的范围内。
警方提醒,广场舞是一种常见的健身社交方式,广场舞爱好者在健身的同时,也要注意将音响的分贝调至规定范围内,尽量做到不影响周边群众的正常生活,为周边群众提供一个正常的生活和休息环境,共同营造和谐、文明、有序的社会环境。(记者许长财通讯员刘望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