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只中华鲎出现在活鲜池内 险些成为盘中餐

泉州晚报

近日,泉州市公安局泉港分局森林警察大队民警联合泉港区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人员,将查获的10只中华鲎,送到肖厝海域放归大海。

8月18日下午,泉州市公安局泉港分局森林警察大队接群众举报,辖区一酒店贩卖中华鲎。民警立即前往现场,在该酒店活鲜池内发现10只中华鲎,长度最长的达到54厘米,最短的也超过40厘米。“中华鲎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买卖中华鲎是违法犯罪行为,你知道吗?”民警当场质问老板郑某,并将其带回森林警察大队进行审查。原来,半个月前,郑某到某市场采购时,看到有人贩卖中华鲎,便买了10只回去,想以此作为新菜品,吸引客人。

中华鲎是存活4亿多年的活化石,属于国家二级水生保护动物,是我国沿海地区的重要生态物种。目前,郑某因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泉港警方提醒:出售、收购、杀害、食用国家保护动物,都是违法犯罪行为。在此提醒渔民和饭馆等相关从业人员,要熟悉、掌握国家保护野生动物品种和相关法律知识,切勿触犯法律。广大市民更不能为了满足一时的口腹之欲,以身试法。(记者吴志明 魏婧琳 通讯员李肇兴 林君 文/图)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