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私自在广场规划成停车位 未告知业主被投诉

石狮日报

“物业未经业主同意,将楼下休闲区域规划成停车位,这样不合理。”日前,有市民致电12345反映,对石龙路百德米兰广场施划停车位的做法提出质疑。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8月17日上午,记者来到该小区看到,小区一楼商铺门口都划上了停车位,现场还有工人正在施划消防通道标志及摩托车停车位。“原本一楼商铺门口都是空地,也是小区唯一的公共区域,现在都规划成停车位,以后小孩下楼都没地方玩。”小区业主王女士告诉记者,今后业主一下楼就是停车场,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此外,有业主表示,物业在规划停车位时并未告知业主,也未听取业主的意见。

该小区物业管理处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该小区属于商住楼,根据规定必须配备一定的停车位,开发商在建设时未进行规划,现为引导居民规范停车,在一楼广场规划了停车位。该负责人还表示,小区并没有向业主收取公维金,假设停车场能投入运营,将设置第三方账户,在扣除停车场的建设成本后,剩余收入将作为小区公维金,“这对业主来说也是福利,有利于小区的管理和维护。”

灵秀镇人民政府在接到市民投诉后,经与物业核实后回复称,目前,物业和开发商还在协调处理当中,“因该小区的商业部分占有2/3,物业和开发商请业主派几名代表一同参与协商处理。”(记者郑秋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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