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司法救助被害人家属 申请救助金保障生活

闽南日报

“谢谢检察官阿姨叔叔,我一定努力学习,回报你们的关心和帮助。”日前,一交通肇事案件被害人未成年人家属小杨向漳浦检察院检察官表达其对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工作的感激之情。

小杨是一名八年级学生,其父亲早年因病去世,哥哥因犯交通肇事罪现在某监狱服刑,母亲平日做些海鲜买卖维持生计。但祸不单行,一场交通事故又夺去了小杨母亲的生命。

漳浦检察院在受理审查该起交通肇事案件时,发现被害人的家庭情况,认为有救助必要,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综合业务部检察官第一时间与小杨的代理人(小杨的舅舅)取得联系,并驱车前往小杨所在村、学校走访了解、核实情况。通过与小杨所在村村委、学校老师座谈交流,了解到小杨现寄养在其阿姨家中,在校表现良好,勤奋刻苦,一学年学习及生活费支出大约两万元,因双亲去世、哥哥服刑,家中无收入来源,其学费及生活费用无法得到保障。检察官还约访了小杨及其舅舅,对小杨进行关怀和开导,鼓励小杨要树立信心,保持乐观的生活态度,勇敢面对困难。

为了提升司法救助的透明性和精准性,办案检察官组织召开了该起拟救助案件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值班律师、小杨所在村村委会代表、学校老师等人参加。参会人员充分讨论,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小杨进行司法救助的意见。

根据小杨的实际情况,漳浦检察院为小杨申请了5万元司法救助金,并通过“整存零取”的方式打到其账户上,保障救助金用到实处。(记者 许意斌 通讯员 亚雅 炳坤 坛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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