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解住院”怎么破? 伤害民生做法必须立即叫停

泉州晚报

主持人:一段时间来,陆续有患者反映生病住院,病还没好就被劝出院。医院给出的理由是,“刷医保住院15天必须出院”。对此,不少地方医保部门回应,并没有规定强制患者住院15天必须出院。医院在患者尚未痊愈的情况下,反复为患者办理出入院手续,甚至出现患者不得不转院继续接受未完成的治疗的这种现象,被称为“分解住院”。医院为何这么做?这个问题怎么破?

本期嘉宾:张连洲、贺成、斯涵涵

有违政策善意

□张连洲(公务员)

为了强化对医疗行为的控制,有效遏制医疗机构开大处方、乱检查、乱收费、任意扩大服务项目等不良行为,力求合理、有效地使用有限的医保资金,更好地为广大医保患者服务,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地方医保对医院实施的是“总额预付”。

“总额预付”的支付方式通常做法是,当医院全年实际发生的费用小于预定总量时,医保经办机构会按实拨付;而如果实际费用超过预定总量,费用则由医院自己承担。在这种支付体制下,医院从自身利益出发,必须在总预算额内精打细算,控制医疗服务项目和费用,在保证医疗质量的前提下,努力降低成本。如果医保预付总量测算不好,医院在难以为继的情况下,就可能出现个别医院“突击控费”的不良现象,并使出“刷医保住院15天必须出院”等损招,对患者身体健康极为不利。

“刷医保住院15天必须出院”,有违“医保控费”政策善意。医院“突击控费”,让公众参与医保的效益化为乌有。这种伤害民生的做法,必须立即叫停。

利益至上结出的恶果

□贺成(记者)

今年全国两会上,就有全国人大代表提交了《关于解决“分解住院”问题的建议》。该代表认为,出现分解住院现象的主要原因,在于一些考核指标的设定。卫健部门对医院的评审中,有平均住院天数、住院次均费用、病床使用率等指标要求,在医保协议中有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次均费用、两次住院间隔天数等内容,如果超出了协议规定,就会被医保拒付,医院将自行承担。

问题的来龙去脉,实际已经再清楚不过了。当初,对于患者被强制出院的情况,可能有一些考虑,比如为防止过度医疗,卫生部门会对医院进行平均住院日的考核,用于反映医院对住院患者的服务效率。尽管事出有因,但实践已经证明,一些患者住院时间较长,有些医院则通过“一刀切”的做法,即要求病人先出院再重新入院,这是不合理的。

尤其需要指出的是,无论这是新问题还是老现象,也无论这是由医院造成还是卫健部门原因,都亟待采取措施解决。一方面,“分解住院”的背后,意味着病人带病转院,中途有很多不确定因素,不失为拿病人的健康乃至生命安全来开玩笑;另一方面,医院是救死扶伤的机构,永远要把生命放在首位,生命任何时候都不能让渡于内部程序,也不能让渡于某些既得利益者。

今年5月起施行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明确指出,对于分解住院等违法违规行为,由医保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约谈负责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基金,处造成损失金额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等。至此,无论是相关主管部门还是医院,更不能无动于衷,始终保持机械性理解与操作,患者遇到类似情况也要强化维权意识,共同从源头摘掉这颗利益至上结出的恶果。

还须对症下药

□斯涵涵(职员)

欲化解“分解住院”,最简单、最直接的办法就是相关部门分病种对医院加以考核、予以付费,如对疑难杂症采用按服务项目付费,对诊疗明确、治疗方法相对固定的病种实行按病种付费。

主管部门要优化对医疗机构的考核标准,优化医保支付方式,根据医疗服务的特点,选用不同的医保支付方式,特别对治疗费用高、治疗周期长、并发症复杂的病例,加强特病单议,并尽量减少对按项目付费的严苛限制,进而减少医院医保结算的后顾之忧,推动医疗机构因病施治、合理施治和人文施治,提高患者的满意度。

另一方面,为了防止过度医疗、“挂床住院”等不良现象,相关部门要针对繁琐复杂的医保支出情况,充分利用大数据、智能化等现代科技,不断升级优化、完善监管体系,重点盯防,分级管理,定期检查,动态跟踪,提升定点医疗机构和参保人管理的准确性,有效提高医保基金的监管效率,并依法严厉惩治违规单位及个人,强化惩处措施,充分发挥医保基金保障民众健康的强大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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