俩邻居因清理牛粪发生争执 造成轻伤二级

闽南日报

清理牛粪时,与邻居发生争执并打架致邻居轻伤。案发后,沈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近日,诏安县检察院对沈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68岁的沈某在家门口清理牛粪时,将牛粪、牛尿排至邻居——76岁的沈某某老房子门口的水沟。因味道恶臭,沈某某与沈某发生争执。期间,沈某某手持木棍击打沈某。沈某跑至旁边沈氏宗祠门口的空地,沈某某追赶而至。沈某见状挥起手中的锄头击打沈某某的右臂。经鉴定,沈某某右侧桡骨中下段骨折,损伤程度评定为轻伤二级。

在办理该案过程中,检察官走访调查发现,沈某家境贫困,长期独居孤寡,是村里的低保户,为了化解纠纷,积极筹措赔偿款。经多方协调,最终被害人沈某某愿意接受沈某赔偿,并对其表示谅解。因犯罪情节轻微,诏安县检察院决定对沈某做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点评:邻里之间产生矛盾并不稀奇,任由矛盾演变为刑事案件则不可取,退一步海阔天空。(记者 林金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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