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本月起至12月底,市市场监管局将开展为期6个月的全市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专项治理。专项治理旨在提高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性能,减少因性能稳定问题导致的交通事故和火灾事故的发生。
此次整治重点查处生产企业不按标准或者降低标准、仿冒生产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问题;查处流通、销售不合格、伪造、冒用认证证书、“三无”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的行为;查处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擅自改装原厂配件、拆除限速器、私自更换大功率、非标蓄电池等行为。
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全市共检查电动自行车(含蓄电池)生产单位4家,电动自行车回收、改装单位、修理场所250家,排查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637家,查处电动自行车销售问题单位1家。
在检查中,执法人员还对辖区电动自行车经营者开展宣传教育,特别是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泉州市中心市区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宣传,鼓励经营单位主动签订依法经营承诺书,加强自查自纠自改,严格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
下阶段,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大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违法违规行为执法检查力度,加强与消防、公安交警等部门协同监管,并在第三季度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蓄电池专项监督抽检,为消费者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记者陈云青 通讯员刘晓旭 苏晓晖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