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获悉,晋江交警将于8月1日起在辖区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
此次专项行动将开展七项整治:未注册登记或注册登记后未悬挂车辆号牌(含临时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不得上道路行驶;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遵守非机动车通行规定,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严禁闯红灯、逆向行驶、应主动佩戴安全头盔;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违反规定载人(可搭载一名12周岁以下儿童);驾驶电动自行车应按位停放,禁止乱停乱放、占用绿化带;驾驶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悬挂号牌、不按道行驶、闯红灯、逆向行驶、违法规定载人、不按位停放等违法行为,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对于未按规定悬挂号牌的车辆,一律予以暂扣;被查获的未悬挂号牌超标电动自行车、经认定为机动车且驾驶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按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和驾驶未按规定悬挂号牌的机动车予以处罚,可以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
8月1日起,晋江交警也为群众电动自行车上牌服务开通绿色通道,采用“现场预约,当场办结”的方式,为群众的电动自行车登记注册上牌。目前,晋江交警已设置完成2个电动自行车登记注册上牌点,晋江交警车管所、晋江二手车市场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接下来,电动自行车上牌点将逐步向晋江各个镇、街道延伸,让群众在家门口便可以完成电动车上牌服务。
晋江交警表示,根据规定,二轮电动车分为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车主必须根据电动车的参数配置,选择悬挂相应号牌,并购买强制保险才能够上路行驶。其中电动轻便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属于机动车,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电动自行车挂绿牌,电动轻便摩托车挂蓝牌,电动摩托车挂黄牌。(记者张晓明 黄祖祥 通讯员刘铠 黄翔 蒋巧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