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人民政府日前公布石狮市第三批历史建筑名单,位于蚶江镇古山村古山一区29号的古缘湾、祥芝镇莲坂一区21号的信诚楼、宝盖镇仑后村仑后三区59号的黄光两、黄光坦、黄光赞故居等3处建筑列入我市第三批历史建筑保护范围。按照要求,属地镇政府、市直相关部门应严格落实保护措施,加强宣传和管理,积极引导活化利用,共同做好我市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各项工作。
作为城市个性的代表之一,历史建筑在如今高楼林立的城市化进程中,都是无法复制的城市“印记”。如何保护和利用好历史建筑等历史文化资源,实现其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是很多地方发展中面临的课题。
近年来,对于历史建筑等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的声音一直占据主流。的确,两者在本质上并不冲突。过度开发、大拆大造,显然不可取。反之,“铁将军把门”,则可能导致管理缺位,最终落得残破凋敝,这无疑也是一种破坏。从现实来看,历史建筑是分级管理的。有的确实不能“用”,但还是得“护”好。可以“用”的,那就要在用好中护好。诚如故宫学院院长单霁翔所言,“保护古建筑不是要长期封闭,而是正常使用、修缮,它才会健康。”
笔者认为,历史建筑一度是人类活动的场所,如果失去人气,历史建筑就会失去生机。因此,对古建筑的保护,不是将之封闭与人隔离,而是要合理利用,把古建筑所承载的历史文化资源利用好、传承好,更好地激活古建筑的内在价值。
也就是说,历史建筑的保护,不仅是修缮物质载体的过程,要突出人文传承,让历史遗存与当代生活共融,让建筑景观与人文内涵共生,让传统文化与时代精神共鸣,使历史建筑得到更多“烟火气”的滋养、“乡愁味”的寄托,从而赋予这些历史建筑新的生机与活力,使其活起来、美起来、旺起来。
当然,现在一些古民居的拥有者大多是继承祖上遗产,对古建筑既无历史情感,也缺乏现代文化意义的认识,因此保护意识比较淡薄。需要注意的是,个别人对濒临倒塌的古建筑不仅不愿保护、修缮,甚至希望早点彻底垮塌,以便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尽早翻盖新屋。鉴于此,笔者认为,除了政府部门的重视与保护,促进历史建筑所有者提高保护意识也是不容忽视的工作。
(小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