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确定专业的审理团队专门审理、执行涉少案件,又聘任家事纠纷特邀调解员、“合适成年人”,打造全能的辅助团队。近年来,石狮法院联合检察院、妇联、教育等多个部门,多措并举开展未成年人司法权益保护工作,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根据少年审判工作的特点,石狮法院打造专业的审理团队,确定少年法庭办公室成员17名,专门审理、执行涉少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案件,同时邀请妇联组织、共青团、教育机构的工作人员8人担任人民陪审员,实现审判人员专业化。
同时,石狮法院还通过聘任家事调查员、“合适成年人”等形式,不断打造全能的辅助团队。据了解,石狮法院建立了家事案件社会观护制度,聘任4名家事调查员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代表人,委托开展当事人身心状况、家庭关系、经济状况、居住环境等调查工作,为法官裁判提供参考依据。
为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保障未成年人、被害人的合法权益,石狮法院自2013年起为未成年人聘任“合适成年人”。在审理未成年人案件时,如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无法或不宜到庭,将由这些“合适成年人”临时行使“家长”权利,参与未成年人案件的诉讼活动。
同时,石狮法院还加强与石狮市妇联沟通联系,广泛发动熟悉法律政策、善于协调沟通、热心为妇女儿童服务的基层社区工作者、法律从业人员、退休党员干部、妇女骨干加入家事纠纷维权志愿者队伍,并聘请了8名“阳光太太”担任家事纠纷特邀调解员。石狮法院以家事纠纷维权一体化基地为依托,形成“内部专职、外部特邀、内外联合”多元调解模式,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家事纠纷调解工作。
与此同时,石狮法院还将心理疏导贯穿至涉少案件中,协助修复破损的家庭关系,引导少年罪犯走上正途。(通讯员蔡玉玲 记者詹伟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