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出台地方性法规 管理停车场和停车规范问题

东南早报

7月1日起,《泉州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该《条例》是继《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后,泉州又出台的关于城市管理领域的地方性法规。

为推动《条例》贯彻施行,结合省、市纪委监委统一部署的“点题整治”专项工作要求,今起泉州市城市管理局联合东南早报开设“停车有规范 部门在行动”专栏,对中心城区存在的占用公共空间违规私设经营性停车场、私自改变停车场用途功能、擅自设置固定或移动障碍物、不执行停车服务收费管理标准等乱象进行曝光,促进问题解决。

按照省、市纪委监委部署的“点题整治”专项行动要求,近日,市政府办制定出台《泉州市整治中心城区公共空间违规设立停车场、规范停车管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并于近日印发实施。即日起,市城管部门、交警支队、市场监管部门等市、区(市)两级多部门联合开展整治违规停车场、规范停车管理行为专项行动。

根据《工作方案》成立的中心城区机动车停车管理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将负责指导推动“点题整治”行动和《泉州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的贯彻执行,建立局际协调工作机制,协调解决“点题整治”过程和停车管理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

整治活动将结合中心城区规划建设、土地红线、建筑红线、空间退让等控制范围梳理停车场所设立的合法性,组织对道路红线外与建筑物之间的公共空间、待建土地、边角空地等停车场所进行全面摸排,甄别每个停车场所红线退让范围、土地性质和用途,界定道路红线外与小区、商业、私人建筑物红线范围和退让边界等,并按照不同类别提出处理建议,抄告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综合清理整治。

对在“点题整治”公共空间违规设立停车场问题、规范停车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妨碍公务、阻碍执法和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将进行严厉打击。

★关键词 违规停车场(泊位)

对改变停车场用途或违规占用广场、公园、绿地设立停车场和停车管理等问题开展全面综合清理整治。对在道路红线外与建筑物之间的公共空间、待建土地、边角空地等场所违规设立的停车场和停车泊位进行全面清理整治。

根据《条例》,交警部门管辖范围的由交警部门组织实施,城管部门管辖范围的由城管部门组织实施。

★关键词 道路停车秩序

开展对擅自设置固定或者可移动障碍物阻碍机动车停放和通行,在未取得所有权或专属使用权的道路范围停车泊位上设置地桩(锁),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停放车辆等行为的专项执法行动。组织施划限时免费停车泊位,增设夜间专用停车泊位。

★关键词 道路隔离护栏

根据设置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对主、次干道两侧和背街小巷等公共空间设立在道路两侧的隔离护栏进行清理整治。

★关键词 背街小巷违规车位

对于利用公共空间(如背街小巷、边角空地等)合法增设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泊位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辖区人民政府委托本辖区国有企业依照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标准规范管理。市、区两级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对本部门管理范围内的干渠、内沟河两侧灌木和主、次干道非机动车道影响公共空间的拦车石柱(墩)进行清理整治,适时合理施划停车泊位,引导有序、规范停车。

★关键词 停车收费管理

国有收费停车场实行1小时内停车免费,路内停车泊位实行分区域分时段差别化收费。鼓励私有企业、个人开展停车泊位有偿错时共享,停车服务收费标准以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为依据适当收费,加强税收监管。

★关键词 停车场所登记报备

督促应办理营业执照而未办理的经营性停车场及时办理营业执照,并抄告辖区城管部门和交警部门登记备案。严厉查处投诉举报反映的经营性停车场涉及不执行收费标准违法行为。(记者 林福龙 李心雨 通讯员 陈惠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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