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服务型制造,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超越,日前,“十四五”第一批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培育对象推荐工作开启。
据悉,根据本地区、本行业服务型制造模式业态发展情况,推荐培育的类别包括:示范企业、项目培育,面向定制化服务、供应链管理、总集成总承包、全生命周期管理、生产性金融服务、共享制造、检验检测服务、节能环保服务和其他服务型制造创新模式开展培育;示范平台培育,面向定制化服务、供应链管理、工业旅游、总集成总承包、全生命周期管理、生产性金融服务、共享制造、检验检测服务、节能环保服务和其他服务型制造创新模式开展培育;示范城市培育,面向积极推动服务型制造创新发展且成效较好的县(市、区)开展培育。
在推荐要求上,培育企业近三年来不得存在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Ⅲ级(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情况。其中,示范企业、项目培育对象,应在开展基于制造的服务同时,着力发展面向服务的制造,创建主导模式与其他典型模式并存的“1+N”服务型制造体系,推动服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持续上升,逐步达到30%以上。示范项目应面向C端服务需求提供产品及其整体解决方案,服务+制造特征明显,促进企业营业收入显著提升。
示范平台培育对象,应围绕服务型制造发展目标,以企业为主体,联合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形成合力共建共享,每年开展线上线下服务不少于5场,在区域服务型制造发展中发挥技术提升、检验检测、共享制造、政策宣贯、案例推广及创建辅导等公共服务作用,包括专业服务平台、共性技术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和咨询服务机构等,成为所在区域发展服务型制造重要工作支撑。
列入示范城市培育的县(市、区),应开展服务型制造示范培育,推动本区域服务型制造加快发展,经过一段时间培育、创建,拥有市级以上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平台分别不少于2家,包括先进制造、工业设计、工业旅游、现代物流等领域,其中省级以上示范企业(项目)不少于3家、示范平台不少于1家,促进区域内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规模和增加值持续提升。
据了解,省级层面,“十四五”第一批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培育对象推荐截止日期为7月30日。(记者黄文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