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提出15条硬核举措减轻企业负担

石狮日报

日,福建省降成本厅际联席会议印发《福建省2021年降低成本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从4个方面提出15条硬核举措。旨在发挥政策综合效应,持续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成本,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在持续降低企业税费负担方面,《要点》提出持续推进减税政策、继续降低涉企收费、落实落细减税降费红利3条具体措施。其中,在推进减税政策上,我省继续执行制度减税政策,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优惠等部分阶段政策执行期限,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提高到15万元,将其增值税征收率由3%降至1%。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对先进制造业企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继续执行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政策,将制造业企业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

在健全防范和化解拖欠账款长效机制方面,《要点》提出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和预算审核、依法保障中小企业款项及时支付、畅通投诉渠道4条具体措施。其中,将重点依托省政企直通车“福建省违约拖欠中小企业款项登记(投诉)台”受理对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投诉,各地区各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及时核实、落实、反馈投诉事项。

在推动降低生产要素成本方面,《要点》提出降低融资成本、用地成本、用工成本、用能成本、物流成本5条具体措施。在用工成本上,延续实施阶段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实施期限延长1年至2022年4月30日。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延长以工代训政策实施期限。职业培训、技能提升和高校毕业生见补贴及发放失业补助金和临时生活补助、支持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等政策延续至今年底。对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税收减免、社会保险补贴等。在物流成本上,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取消港口建设费,民航发展基金航空公司征收标准在原有降低50%基础上再降低20%。严格落实铁路各项降成本政策措施,持续规范铁路货运相关收费,促进全程物流成本降低。

在着力降低制度交易成本方面,《要点》提出纵深推进涉企事项“放管服”改革、维护公竞争市场环境、优化服务环境、坚决整治涉企违规收费4条具体措施,提出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全省全覆盖、制定《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加大涉企违规收费查处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等举措,切实帮助企业减轻负担。

(记者庄玲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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