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工业投资项目“拿地即开工”改革政策落地

泉州晚报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石狮工业投资项目“拿地即开工”改革政策落地,日前,石狮市自然资源局在推行告知承诺制的基础之上,运用靠前服务、提前介入等模式,专门制定工业投资项目“拿地即开工”工程建设许可服务指南,并分发至发改、商务、工商联、工信科技局、高新区、各镇(街道)等招商小组及专班,用于服务指导工业项目招商落地,更高效地完成规划许可办理。

据了解,“拿地即开工”分类服务措施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分别为:

对有条件采用带方案出让的工业投资项目,推行带方案出让。企业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取得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或者备案文件后,同时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免于联合技术审查。

对符合石狮市建设工程告知承诺制项目目录(适时调整)的社会投资小型工业投资项目、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工业企业可自愿选择是否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模式。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项目,审批窗口在3个工作日内(不含公示期)完成审核并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对不选择实行告知承诺制或建设规模较大、项目在城市重点地段或重要景观地区内的工业投资项目,且企业有意向走“拿地即开工”程序的,工业企业在与项目所在工业园区(开发区)管委会或属地人民政府签订拿地(投资)意向书后,可向石狮市自然资源局和其他相关部门了解地块的规划和建设条件,委托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规划设计方案,同步开展项目开工前的联合技术审查的预审工作。(通讯员蔡娉婷 记者詹伟志)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