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奖励400万元,厦门可以申报创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了!昨日,厦门市人社局发布《厦门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是厦门首次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创建工作。建园后,厦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将从“散兵”变成“正规军”。
厦门行政辖区范围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均可申报人力资源产业园。所申请园区的使用面积应不低于10000平方米,申请时入驻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不少于20家,且园区内机构上一年度人力资源产业全年营业收入在1亿元(含)以上。
《办法》还明确了运营补贴政策,包括建园补贴、升级奖励、房租补贴、招商奖励、专项扶持等五项补贴。成功创建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评定当年将给予所属园区200万元一次性建园补贴。同时,鼓励园区阶梯化发展,由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升级创建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再给予入选园区200万元一次性升级奖励。
对考核结果“合格”的园区每年给予最高200万元房租补贴,用于园区入驻机构办公和公共服务区域租赁费用支出,未超过补贴总额则按实际支出租金费用申领,补贴年限不超过3年。
《办法》规定,园区入驻机构可享受3年租金优惠,由园区运营管理机构从房租补贴中兑现。参与延揽创新创业人才、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来厦创业发展的机构,每成功引进一名国家、省、市人才分别按10万元、5万元、3万元的标准予以奖励。
目前,厦门已启动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申报工作,申报时间截至9月15日。具体申报材料和流程可登录厦门市人社局官网或“厦门人社”微信公众号了解。(记者吴雪莹)